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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3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系、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16]67号),自本学期开始,学院考试课程试卷须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把关,并由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方可送印。为提高效率,方便工作开展,确定试卷审核工作程序如下:

出卷教师将考试试卷(AB卷)电子版及答案统一发送给郑宏哲(试卷审核专用邮箱jxb86735761@sina.com),邮件附件统一命名“老师姓名+课程名+选修或必修”,郑宏哲第一时间将试卷打印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审核通过告知教师送印封卷,审核不通过,根据修改建议完善,直至审核通过,再送印封卷。

注意事项: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出卷教师须协同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审核用纸质稿阅后及时销毁。

2.16周分散考试将于下周开始,时间紧,请出卷老师尽快将试卷发送至专用邮箱;1718周考试课程须分别于16周周一(65日)、17周周一(612日)12点前将试卷发送到专用邮箱,期末考试出卷期间,教研室主任、系主任须及时来学院进行试卷审核。

3.试卷出题标准与要求、成绩评定等,《办法》均有明确规定,请大家认真查阅并参照《办法》开展期末考核工作。

4.试卷封装好后,原则上放学院教学办统一保管,任课老师自己保管的告知教学办做好备案,并认真做好试卷保管工作,确保考试时试卷能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