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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1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学校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2022年面向全省高校拟立项建设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四类,其中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

学校可推荐示范课程15项、教学研究项目10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项、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项。

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推荐条件

(一)示范课程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以上项目更多详细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6月24日前,各部门将相关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6)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505773755@qq.com,压缩包备注**学院+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其中示范课程需要提供至少40分钟课堂实录视频,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须标注教师姓名、单位,且要有学生的镜头(申报课程类型若为线上课程可不提供)。

7月18日至22日,获推项目登录“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5),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各校申报教师需在工作网注册并由所在高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申报教师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省厅高教处联系人:卢燕,0571-88008990;工作网联系人:王雪、吕长生,电话:0571-89913077、0571-89913026。工作网技术支持电话:0571-22930277。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何超,联系电话:0571-8673157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组织申报书

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6.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